強積金全自由行首階段實施日期受惠僱員一次看清:約百萬打工仔如何執靚自己退休儲備?
首階段強積金「全自由行」將於2026年12月21日推出,涵蓋約100萬名於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加入職場或曾轉職的僱員;他們可每年一次將僱主供款全數轉移至自選計劃。
首階段強積金「全自由行」將於2026年12月21日推出,涵蓋約100萬名於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加入職場或曾轉職的僱員;他們可每年一次將僱主供款全數轉移至自選計劃。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公布上述安排時表示,新措施讓打工仔對退休儲備有更大自主權。這項政策討論多年,如今終於落實時間表,對受惠的一批僱員而言,意義在於僱主供款部分首次可以「跟人走」。
強積金全自由行首階段實施日期受惠僱員是誰?
根據積金局的公布,首階段「全自由行」於2026年12月21日推出,受惠對象是約100萬名於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加入職場、或曾在該日之後轉職的僱員。判斷標準相當清晰:只要你在指定日期之後入職或轉過工,就屬於首階段涵蓋範圍。
為什麼以這個日期劃線?原因與制度銜接有關。2025年5月1日正是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生效日,以同一日期作為受惠僱員的分界,方便系統和僱主處理相關紀錄。至於實際結構,可參考下表:
| 項目 | 首階段 | 次階段 |
|---|---|---|
| 推出時間 | 2026年12月21日 | 尚待公布 |
| 涵蓋對象 | 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加入職場或曾轉職的僱員(約100萬人) | 2025年5月1日前已開始現職的僱員 |
| 核心權益 | 可轉移僱主供款至自選計劃 | 同樣安排,實施時間不同 |
為何「強積金全自由行」分兩個階段實施?次階段涵蓋哪些人?
分階段實施的目的,是確保妥善和有秩序地落實新安排。強積金制度涉及數以百萬計的帳戶,受託人、僱主和計劃成員的紀錄都需要時間整理,一次過全面開放會令運作風險大增。
次階段涉及的是於2025年5月1日前已經開始現職的僱員,即大多數在同一間公司服務多年、未曾轉職的打工仔。這批人何時可以行使轉移權,積金局尚未公布具體日期,只能留意其後的官方公布。換言之,如果你多年來一直任職同一間公司,現階段仍需等待。
強積金全自由行下自選計劃轉移如何做?每年可轉多少次?
在「全自由行」之下,僱員於每個公曆年可選擇一次,將僱主所供的強積金全數從僱主供款帳戶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個人帳戶。這就是所謂自選計劃轉移的核心:一年一次機會,金額是僱主供款的全數。
實施初期的辦理時間也有特別安排。僱員可以在2026年12月21日至31日期間,辦理2026公曆年的轉移;如果想留待下一年處理,則可以在2027年1月1日起辦理2027公曆年的轉移。換句話說,即使首階段只涵蓋十二月的十一天窗口,也不會「蝕底」,因為每個公曆年的轉移次數是以年計算,而不是以月計算。
選擇計劃時,建議比較不同受託人的基金選擇、收費結構和過往表現,再決定轉往哪一個自選計劃。相關流程細節和注意事項,可參考這篇:強積金全自由行12月21日登場:約100萬打工仔如何受惠?轉移供款流程及注意事項全解讀
僱主供款帳戶的供款安排會不會改變?
不會。積金局明確指出,落實「全自由行」不會改變僱主現行供款安排。僱主仍然按照現行法例和供款日程,為僱員作出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供款計算方法、繳款期限一律照舊。
改變的只是資金其後的去向。供款照常存入僱主供款帳戶之後,合資格的僱員可以行使每年一次的轉移權,把這筆錢轉到自選計劃的個人帳戶。對僱主而言,行政程序沒有新增負擔;對僱員而言,多了一個整合退休儲備、按自己意願挑選計劃的選項。
由「半自由行」到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政策脈絡回顧
「全自由行」並非憑空出現。積金局早於2012年已推出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半自由行」,讓打工仔每個公曆年可一次過將僱員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轉移至自己心儀的計劃。不過,「半自由行」只開放僱員供款部分,僱主供款始終綁在原有計劃。
市場對這項安排的接受程度,可從數據反映:截至2026年9月,「半自由行」自推出以來的轉移個案總數已超過110萬宗,涉及金額約590億元。這個規模說明打工仔確實有整合帳戶、優化基金組合的需求,「全自由行」把僱主供款也納入可轉移範圍,正是順應這個方向。
另一個關鍵節點是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政府於2025年5月1日取消對沖,僱主不能再以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對沖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這與「全自由行」分階段推行的時間安排互相呼應,構成近年在退休保障範疇的一連串改革。
關於強積金全自由行首階段實施日期受惠僱員的常見問題
強積金全自由行首階段實施日期受惠僱員包括哪些人?
首階段涵蓋約100萬名於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加入職場、或在該日之後曾轉職的僱員。只要符合其中一項條件,即屬首階段受惠對象,可在2026年12月21日起行使轉移權。
強積金全自由行首階段實施日期受惠僱員何時可以開始辦理自選計劃轉移?
首階段於2026年12月21日推出。受惠僱員可以在2026年12月21日至31日辦理2026公曆年的轉移,亦可以在2027年1月1日起辦理2027公曆年的轉移,每個公曆年可轉移一次。
未納入強積金全自由行首階段實施日期受惠僱員的打工仔何時受惠?
於2025年5月1日前已開始現職的僱員屬次階段涵蓋對象,具體實施日期尚未公布,須以積金局其後的官方公布為準。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專業財務意見,實際安排請以積金局及相關受託人的官方公布為準;如有疑問,應諮詢合資格的財務顧問。
資料來源:news.rthk.hk